不少長者業主問詹Sir,自己究竟符不符合領取維修津貼的資格。坊間常稱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現時的正式名稱為「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下稱「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聯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在「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下推行,為有需要的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維修保養物業及改善樓宇安全。本文逐項拆解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格,並附上常見的駁回理由,數字均依據市建局及房協 2026 年 4 月公布。
津貼金額:每名合資格業主最高 80,000 港元
在了解資格之前,先掌握津貼上限。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最高可獲批 80,000 港元津貼;同時,每個物業亦以 80,000 港元為上限。若物業由多名業主以不同業權份數持有,津貼額會按合資格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業權份數按比例計算。
須留意,倘申請人曾向房協申請過去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仍可向市建局申請此「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惟兩項津貼下可獲的津貼總額,不會超出 80,000 港元的上限。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格:五大條件逐項拆解
根據申請須知,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缺一不可。
條件一: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若申請人的合法配偶並未持有香港身份證,則須提交其國籍所在地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
條件二:自住住用單位業主(單位類型)
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換言之,純商業樓宇或工廈單位並不適用,計劃針對的是供人居住的單位。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持有的樓宇,其合作社社員亦可申請。此外,若物業業主在提交申請前已離世,而持有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的遺產代理人本身符合資格,亦可就該單位提出申請。
條件三:申請人及配偶均自住於申請物業
這是計劃的核心精神 — 「自住」。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均須居住在申請物業之內。若單位純粹用作出租或丟空,並非業主自住,便不符合資格。申請時須提交最近期的差餉單或住址證明,以核實自住事實。
條件四:年齡及身分(四選一)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年滿 60 歲的長者,並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 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或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受助人;或
- 傷殘津貼的受助人,並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
由此可見,並非只有 60 歲長者才可申請。已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綜援的人士,本身已通過相關的經濟審查,故毋須再就此計劃另行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條件五:並非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
申請人不得為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否則不會獲批津貼。
入息及資產限額(2026 年 4 月版)
若申請人是以「年滿 60 歲長者」身分申請,須符合以下由市建局及房協公布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計算入息時,不包括強積金供款、傷殘津貼、高齡津貼及有關自住物業的按揭供款;計算資產時,不包括有關自住物業的價值。
| 60 歲或以上長者申請人 | 每月入息限額(港元) | 資產限額(港元) |
|---|---|---|
| 單身人士 | 10,900 | 1,245,000 |
| 夫婦 | 16,680 | 1,890,000 |
若申請人是以「傷殘津貼受助人」身分申請,則按家庭人數適用不同限額,由 1 人家庭的每月入息 13,230 港元、資產 295,000 港元,遞增至 10 人或以上家庭的每月入息 69,150 港元、資產 974,000 港元。詳情可參閱「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附件一第 1(b) 項。
關於應課差餉租值的常見誤解
不少業主誤以為此津貼設有「物業應課差餉租值上限」。詹Sir 在此澄清:在「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之下,應課差餉租值限額(市區及離島不超過每年 187,000 港元、新界區不超過每年 143,000 港元)是適用於「公用地方維修資助」、「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及「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等其他資助項目,並非「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申請門檻。此計劃以申請人的年齡、身分、入息及資產作為審查標準。
合資格申領津貼的工程範圍
津貼涵蓋住用單位及/或大廈公用地方,與樓宇安全有關的維修工程,主要包括:
- 樓宇結構改善工程,例如修葺鬆脫、破裂、剝落或破損的混凝土;
- 改善樓宇外牆安全狀況的工程,例如修葺破損的批盪或紙皮石;
- 檢驗、修葺或更換破損的窗戶;
- 樓宇檢驗或修葺工程;
- 樓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及提供、改善和維修保養消防裝置和設備;
- 清拆違例建築工程和違例天台搭建物;
- 改善屋宇裝備及衞生設施,例如升降機、電線、煤氣豎管、無障礙設施,以及更換破損的污水管、雨水管、食水管等;
- 修葺天台及平台防水層,以及改善滲水問題的工程;
- 斜坡或擋土牆的維修保養或改善工程;
- 改善分間單位的消防及樓宇安全工程;
- 上述工程所引致的相關勘測工程及專業服務(例如清拆石棉),以及附帶或跟進的整修工程;
- 用於償還申請人尚欠屋宇署、房協或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餘額。
申請人必須聘用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施工,並於完工後向市建局提交註冊證明及法例要求的完工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常見駁回理由
從詹Sir 團隊接觸的個案來看,申請被拒,往往源於以下情況:
- 非自住:單位用作出租或長期丟空,業主並未實際居於其內。
- 入息或資產超標:以 60 歲長者身分申請,但入息或資產超出上表限額;計算時容易忽略應予豁除的項目。
- 單位類型不符:申請的單位屬純商業或工業用途,並非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
- 破產未解除:申請人仍屬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
- 工程不在涵蓋範圍:例如純粹的室內裝飾或非樓宇安全相關的改建,並非合資格工程。
- 未聘用合資格註冊承建商,或未能提交完整的完工證明文件。
申請前,先做好專業樓宇檢驗
津貼針對的是「與樓宇安全有關」的維修工程。要準確界定哪些項目屬於合資格範圍、避免把不獲資助的裝飾工程一併計入,事前的專業檢驗十分重要。詹Sir 團隊可為業主進行詳細的二手樓驗樓,找出結構、外牆、窗戶、滲水及屋宇裝備等問題,協助業主釐清維修優先次序,讓津貼用得其所。
本文聚焦申請資格。若想全面了解計劃的申請方法、所需文件及津貼流程,可參閱我們的專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懶人包。
提醒:上述入息及資產限額為市建局及房協於 2026 年 4 月公布的數字,計劃條款及限額或會不時更新,恕不另行通知。申請前請以「樓宇復修平台」(www.brplatform.org.hk)公布的最新資料為準,或致電 3188 1188 查詢。